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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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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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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會報設置要點
  • 發佈日期:2023-12-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類  別:廉政會報
  • 詳細內容: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會報設置要點
    一、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下稱本局)為貫徹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提升施政效能,特設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報任務如下:
    (一) 本局廉政政策之規劃事項。
    (二) 本局廉政工作之諮詢事項。
    (三) 本局廉政工作執行情形之督導及考核事項。
    (四) 其他有關端正政風及促進廉能政治事項。

    三、本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二人,由本局 副局長兼任;其餘委員由下列人員兼(派)之;另得聘任專家學者、 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委員:
    (一) 本局主任秘書、總工程司、專門委員、副總工程司、一級單位主管。
    (二) 本局所屬機關首長。
    (三) 本局局長指派之代表。 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

    四、本會報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局政風室主任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本會報事務。

    五、本會報原則每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召開臨時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

    六、本會報召開會議時,得邀請有關機關(單位)人員、專家學者或社會人士列席。

    七、委員以親自出席會議為原則,因故無法出席者,得由代理人出席。 委員就案件審議、決議之迴避,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三十三條之規定。

    八、本會報召集人、副召集人及委員均為無給職;外聘委員及外部列席人員,得依相關規定支給相關費用。

    九、本會報所需經費由本局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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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廉政會報設置要點逐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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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23 人 更新日期: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