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範圍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本室業務職掌及服務項目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本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 業務。
五、本局有關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本局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本局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本局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本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 業務。
五、本局有關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本局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本局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本局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主任簡介
姓名:蔡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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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