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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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管理委員會】我遇到的問題是—區權會會議主席及委員身分
會議主席的身分及管理委員的身分與任期
主席的身分有規定嗎 ? 何時清點人數呢 ? 管理委員會委員的身分和任期有何規定嗎 ?
A1
如會議或規約未規定,應由出席人於會議開始時推選,如有必要,並得推選副主席1人或數人。
A2
主席在會議開始,即可宣布停止簽到,開始清點人數後報告出席人數,並宣布開會。會議進行中,經主席或出席人提出數額問題時,主席應立即按鈴,或以其他方法,催促暫時離席之人,回至議席,並清點在場人數。
A3 一般社區規約會規定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財務管理委員、監察業務之管理委員須具有區分所有權人的身分。
如果社區規約未規定委員身分時,住戶得被選任、推選為管理委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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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