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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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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50處增設獎勵停車位皆依法領得停車場登記證
  • 發佈日期:2023-05-11
  • 截止日期:2023-06-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工務局新聞稿 112.05.11

    新北50處增設獎勵停車位皆依法領得停車場登記證
    【新北市訊】有關民代所指建築物增設停車獎勵車位,市府擺爛全民買單一事,新北市政府澄清,全屬子虛烏有惡意栽贓,新北50處皆依規定申請營業停車場。增設獎停車位相關規定均出自內政部營建署,後因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再予修法,地方政府均依法執行,民代勿再指鹿為馬貽笑大方!
    工務局說明,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77年明訂「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之鼓勵規定」,且內政部曾於84年函釋,所有權人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惟監察院於99年6月8日予以糾正,指該增設獎勵停車位「未落實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悖離增設停車空間之目的」,因此內政部再於100年6月30日修法,規定應依停車場法或相關法令規定開放供公眾使用。
    監察院鑑於部分縣市政府未落實獎勵停車位供公眾使用,於 111年明確指出增設獎勵停車位必須依停車場法營業使用,新北市所列管50處增設獎勵停車場,工務局每年都派員稽查,針對「停車場登記證」、「獎停空間告示牌」、「停車管理規範告示牌」等三項嚴格稽查,至今每案複查結果均符合規定並有紀錄可循。顯與監察院糾正函所提桃園市政府未據以執行「營業使用」是不同的,籲民代勿張冠李戴。

    工務局強調,至於民代所指未設電子告示看板一事,係因法令並未要求設置,另對於申請營業停車場收費標準及使用對象均依停車場法審核,新北市均依中央法令規定執行,從未怠惰擺爛、更無圖利建商情形。
  • 聯絡人:夏敏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本部
  • 聯絡電話:7757
  • 電子信箱:ag7956@ms.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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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652 人 更新日期: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