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辦理非公共工程土石方運至臺北港填築執行法規及流程
- 發佈日期:2022-05-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類 別:施工營造管理類
- 詳細內容:
- (一)本府自107年大力推動都更三箭,危老、都更案件量與日俱增,伴隨產出大量營建剩餘土石方,造成本市資源處理場處理量能不足,為使本市營建剩餘土石方達到有效管理及去化,本府積極向中央爭取臺北港開放收容非公共工程土石方。
(二)按臺北港造地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僅能收容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一年收容量為380萬立方公尺,經本局積極爭取,於109年10月5日通過臺北港造地計畫第4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收容量增加為420萬立方公尺,其中40萬立方公尺供北北基桃4市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交換使用,並定期滾動式檢討,並與公共工程收容數量作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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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