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科5等職代(施工缺)
- 職缺數:1
- 發佈日期:2024-05-03
- 截止日期:2024-05-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建築工程之安全及衛生管理、土石方計畫審查及剩餘土石方流向抽查及違規列管及專案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
- 待 遇:不註明
- 性 別: 不限
- 學歷/檢定要求:
- 學歷:
1.專科以上學歷畢業,土木工程、建築學系畢業尤佳。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經驗者(附工作證明)。 - 徵才條件:
- 1.曾任土木、建築相關工作者優先任用。
2.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佳、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4.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 報名手續: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3年5月9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施工科5等職代(施工缺))。(親送者請送至本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 甄 試:
- 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 備 註:
-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高考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得擇優列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5個月。 - 聯絡人:許祐祥
- 聯絡電話:02-29603456#7836
- 傳真號碼:02-29686064
- 電子信箱:AN8549@ntpc.gov.tw
瀏覽人次:134 人
更新日期:2024-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