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5等職務代理人
- 正取:1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5-01-08
- 截止日期:2025-01-1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擔任公寓大廈、廣告物(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行動電話基地台及山坡地防災管理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 薪 資:37,800
- 學歷/檢定要求: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徵才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其他:
(1)具有服務熱忱、積極、細心、學習力佳、可應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調整並配合加班及出差尤佳。
(2)熟稔電腦作業(二代公文)、word、excel文書處理者尤佳。
(3).具法律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 報名手續: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4年1月17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公寓科5等職務代理人】。 (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勿裁切)。
4.其他資格證明(無則免附)。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 甄 試:
-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1.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 備 註:
- 1.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 聯絡人:林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839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
|
瀏覽人次:811 人
更新日期:202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