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科5等職務代理人
- 正取:1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5-06-09
- 截止日期:2025-06-1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建築工程之安全及衛生管理、施工勘驗及品質管理、土石方計畫審查及剩餘土石方流向抽查及違規列管及專案等業務。
2.辦理執照圖說調卷及影印、影印圖說申請案件登錄、繕打公文、影印圖說櫃台輪值、受理法院調卷申請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 薪 資: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
- 學歷/檢定要求:
- 1.專科以上學歷畢業(應屆畢業生可),土木工程、建築學系畢業尤佳。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經驗者(附工作證明)。 - 徵才條件:
- 1.學歷:
(1)專科以上學歷畢業(應屆畢業生可),土木工程、建築學系畢業尤佳。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經驗者 (附工作證明) 。
2.經歷:曾任土木、建築相關工作者尤佳。
3.其他: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佳、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 報名手續: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4年6月18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施工科5等職務代理人】。 (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應屆畢業生於徵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應繳交切結書,並於錄取報到前補繳畢業證書,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勿裁切)。
4.其他資格證明(無則免附)。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 甄 試:
-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 備 註:
- 1.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8,948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 聯絡人:林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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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