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科3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 正取:1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5-12-12
- 截止日期:2025-12-1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辦理文書資料整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5、6樓。
- 薪 資:月支報酬新台幣34,775元
- 學歷/檢定要求:
- 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 徵才條件:
- 1.具政府機關行政及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悉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 、 PowerPoint等),需能獨立進行專案作業、可配合加班者。 - 報名手續: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4年12月17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3800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6樓),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科3等職務代理人】。
(二)檢附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如附檔,請親筆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6.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 甄 試:
- 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備 註:
- (一)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地方政府特種考試四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二)薪資:月支酬金新臺幣34,775元,另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
(三)錄取者須於報到日起一周內繳驗符合職安法令規定由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指定之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請自行至新北
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勞工健檢」網站查詢),檢查費用由錄取人員自付。未依規定繳交者,本處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五)本職缺擇優得列侯補人員2位,侯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人事室麥小姐;電話:02-8687-1266分機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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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