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處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經建行政職系科員1名(擇優得列候補若干名,候用期間3個月)。
- 職缺數:1
- 發佈日期:2019-11-21
- 截止日期:2019-12-0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副標題: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辦理秘書室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6樓。
- 待 遇:不註明
- 性 別: 不限
- 徵才條件:
- (1)學歷: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2)經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有2年以上行政業務經驗之現職人員。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5)具有辦公廳舍維管或資訊業務經驗者尤佳。 - 報名手續:
-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英檢(或相當英檢)證明、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上述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資料如有不實,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自公告之日起至108年12月2日止,請將上述相關表件資料寄達「2384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6樓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楊先生收(電話(02)86871266 分機6501)」,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逾期或證件不齊無法於截止日期前補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 甄 試:
-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擇優增列候補若干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相關連結: |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瀏覽人次:426 人
更新日期: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