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處用地科5等職務代理人(正取1人)
- 職缺數:1
- 發佈日期:2020-07-07
- 截止日期:2020-07-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副標題: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辦理辦理本處行政相關業務及公共建設用地取得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5-6樓
- 待 遇:不註明
- 性 別: 不限
- 徵才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2.經歷: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3.其他: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佳、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office作業系統)。 - 報名手續: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09年7月10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至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機關地址:2384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之7號6樓),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用地科5等職務代理人】: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如附檔,請親筆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5.其他證照影本。 - 甄 試:
-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甄選獲錄取者通知報到日期及辦理簽約僱用事宜,應徵人員如不符本處所需,本處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2.初審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妥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備 註:
- 1.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4,916元,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受僱人需負擔勞健保自付額。
3.錄取人員請於報到當日繳驗最近三個月內經由符合職安法令規定之指定醫療機構開立之體格檢查報告正本(醫療機構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勞工健檢」網站查詢,檢查費用由錄取人員自付。未依規定繳交者,本處將取消錄取資格。
4.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相關連結: |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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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DOC)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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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