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時薪工讀生
- 正取:1人
- 發佈日期:2024-12-09
- 截止日期:2024-12-23
- 發佈單位:建照科
- 職缺別:兼職(時薪)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圖資掃瞄與歸檔作業
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工務局
- 薪 資:不註明
- 學歷/檢定要求:
- 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
- 徵才條件:
-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2.具備主動工作態度及高配合度。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 報名手續: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3年12月23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收(機關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建照科時薪工讀生】。 (親送者請送至本局建照科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時薪工讀生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勿裁切)。
4.其他資格證明(無則免附)。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 甄 試:
-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 備 註:
- 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 聯絡人:黃淑君
-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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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