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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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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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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時薪工讀生
  • 正取:1人
  • 發佈日期:2024-12-09
  • 截止日期:2024-12-23
  • 發佈單位:建照科
  • 職缺別:兼職(時薪)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圖資掃瞄與歸檔作業
    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工務局
  • 薪  資:不註明
  • 學歷/檢定要求:
  • 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
  • 徵才條件:
  •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2.具備主動工作態度及高配合度。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 報名手續: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3年12月23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收(機關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建照科時薪工讀生】。 (親送者請送至本局建照科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時薪工讀生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勿裁切)。
    4.其他資格證明(無則免附)。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 甄  試:
  •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 備  註:
  • 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 聯絡人:黃淑君
  •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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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務局時薪工讀生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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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796 人 更新日期:202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