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建照科4等職務代理人
- 職缺數: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月)
- 發佈日期:2018-11-01
- 截止日期:2018-11-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協助辦理人民陳情公文、服務櫃檯輪值及法定空地等資料查詢調閱等。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
- 待 遇:不註明
- 性 別: 不限
- 學歷/檢定要求:
- 1. 學歷:大學專科以上畢業,具建築相關科系且熟悉公文管理文書處理者尤佳。
2. 經歷若有相關經歷請檢附相關證明。 - 報名手續: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07年11月5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建照科4等職務代理人】。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學經歷及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勿裁切)。4.其他資格證明。
- 甄 試:
- 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 備 註:
- 1.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視本局簽准日期)至107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薪點報酬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1,175元,另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 聯絡人:陳艷紐
- 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7821
- 傳真號碼:29686064
- 電子信箱:ab6310@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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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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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