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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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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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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程處秘書室3等職務代理人(預計4月15日以後出缺,正取1人,擇優得列備取若干名)
  • 職缺數:1
  • 發佈日期:2019-03-15
  • 截止日期:2019-03-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副標題: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辦理行政相關業務。
    2.協助處理機關長官行政事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即將搬遷至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4號)。
  • 待  遇:不註明
  • 性  別: 不限
  • 徵才條件:
  • 1.學歷: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2.經歷:具秘書、行政助理經驗者一年以上,熟悉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有相關經歷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3.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加班。
  • 報名手續:
  •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08年3月21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至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機關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東側13樓),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如附檔,請親筆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5.其他證照影本。
  • 甄  試:
  •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甄選獲錄取者通知報到日期及辦理簽約僱用事宜,應徵人員如不符本處所需,本處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2.初審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妥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備  註:
  • 1.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月支酬金為新台幣27,434元,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受僱人需負擔勞健保自付額。
    3.錄取人員請於報到當日繳驗最近三個月內經由符合職安法令規定之指定醫療機構開立之體格檢查報告正本(醫療機構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勞工健檢」網站查詢,檢查費用由錄取人員自付。未依規定繳交者,本處將取消錄取資格。
    4.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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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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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秘書室3等職務代理人)(DOC)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秘書室3等職務代理人)(ODT)  
瀏覽人次:899 人 更新日期:201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