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承造人於106年12月11日~106年12月18日止,自主進行建照工程現地檢查,確實填寫「建照工程現地檢查記錄表」
- 發佈日期:2017-12-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18-12-11
- 主辦單位:秘書室
- 公告內容: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通知:為因應年關將近,請承造人於106年12月11日~106年12月18日止,自主進行建照工程現地檢查,確實填寫「建照工程現地檢查記錄表」及承造人與工地主任簽名,並請於106年12月18日前,派員將「建照工程現地檢查記錄表」正本送至本府5樓(西側)施工科櫃檯,未回報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建築法核處。
[106.12.11-工務局施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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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建照工程現地檢查紀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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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