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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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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社區因應新冠肺炎建議措施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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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針對社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新冠肺炎)建議措施及相關資料】
一、社區防疫作為措施
PDF檔
二、本府工務局社區防疫DM 
PDF檔  :  PPTX檔
三、工務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新冠肺炎)」相關函文及資料
本市從5/15至7/12疫情提升至三級警戒,請社區至7/12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停辦,如可能涉及5人以上室內會勘、會議應停止辦理,在此特別呼籲疫情流行期間,社區不需急於召開區權大會,只要每年召開一次並於今年年底前召開即符合法規 
因應國內疫情持續擴大,加強社區防疫措施及進行健康管理,有關本市公寓大廈辦理集會活動(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自110年5月17日起至7月12日止停止辦理
社區開放空間得為適當管制以助益疫情之改善
因應國內疫情持續擴大,有關本市公寓大廈辦理集會活動(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自110年5月17日起至第三級警戒解除前均應停止辦理
函轉內政部檢送修正之「(COVID-19 新冠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資料」1份,請公所協助轉發所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
110.8.16社區辦理區權會及委員選任建議事項
四、內政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新冠肺炎)」相關函文
有關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方式
疫情流行期間選任管理委員事宜
防疫期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事宜
有關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方式(110年5月17日)

因應疫情延長管理服務人員換證時間
(9/28更新)因應疫情再延長管理服務人員換證時間
(10/18更新)有關公寓大廈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期間,以視訊方式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執行疑義
五、內政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新冠肺炎)」因應指引:
社區管理維護(停止適用)
實聯制措施指引


六、相關聯結
(一)內政部
      1. 2020/3/5 19:3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
      2. 內政部檢送修正之「COVID-19(新冠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資料1份公文
(二)衛服部
    「COVID-19(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
    「COVID-19(新冠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停止適用)
(三)本府衛生局
      https://www.health.ntpc.gov.tw/
瀏覽人次:24310 人 更新日期: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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